2010年12月15日 星期三

雜想070

.要解決政府置入行銷最好的辦法,不是要求黑手退出啦。都說是黑手了,哪會退出?所謂的黑手就是,左手縮回去,右手又插進來,這樣才叫黑手嘛!如果是說一句:「喂!不准進來!」對方就摸著鼻子說「喔?是嗎?拍雪!拍雪」地走出去,這般地溫良恭儉讓,那就不叫做黑手啦。

要解決政府資金介入媒體的狀況,必須先瞭解它的由來,弄明白原因何在才好對症下藥。由來再簡單不過了:第一,媒體就不賺錢啊,所以誰送錢上門都不會推出去;第二,政府就沒績效咩,只好花錢搞宣傳,沒有政績的宣傳,就只好說謊。

那麼這兩個原因,該怎麼解決?要政府提高績效,那是作夢。政府天生就該沒績效的,如果寄望哪個政府就會比較有效率,包準你失望。要政府不說謊,那更不可能。所以只能從改善媒體收入著手。方法就是藍丁每天都買兩份報紙,一份中時、一份聯合(不想買兩份的話,就讓它們猜拳,倒一家好啦);綠吱每天買一份自由!

2010年12月6日 星期一

雜想069

.頭腦不清的反對者:既主張性工作者的工作權,又譴責嫖妓者。或者,這可說手段非常高深,表面上維護了性工作者,實際上又讓她找不到客人。

2010年12月3日 星期五

雜想068

.隨便瀏覽,看到某人的網站簡介寫著:從事「生命教育」云云,突然有種荒謬感。什麼叫「生命教育」?還有,像什麼「生命哲學」啊、New Age啊、寶瓶世紀啊,某些不以運勢占測為滿足,妄想佔有你全部人生的星象、斗數或者宗教、類宗教的玩意兒,其實都很荒謬。探究這個,就好像是舉起自己手上的鎯頭,然後想在那個鎯頭上做工一樣。另一種說法是,自己把自己舉起來。真要傻得夠透才會信呢。

.特赦吳淑珍吧!

我搞不明白,監禁一個癱瘓二十五年的人,可以讓她感受到什麼刑罰的意義?又是能讓人民得到多大的滿足感?

從懲罰的角度來說,上帝早就給了除死之外最大的刑罰,而且絕對沒有假釋的可能;從正義來說,不管是判刑定讞之前或之後,對於她的犯罪與否,不都一樣是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嗎?愛之欲其生而惡之欲其死的強烈分歧,從來沒有一日消除過。難道讓她進監牢會有什麼不同嗎?

就成本來說,放她在外頭自理醫療費用,總強過由全民負擔吧!從政爭的角度來說,罪不及妻孥,男人被關、被殺,那是進了廚房就不要怕熱,現在搞到要斬草除根、株連宗族,也太下作了;就執政者的角度來說,這種「風中蟾蜍」之病軀,是能活幾年?讓她死在牢裡,然後讓所有痛恨這個政權的人又多了一個理由繼續痛恨下去,自己去背一個根本不需要背負的罪責,只為了得到報復的快感?

我猜想,對某些人而言,必須讓吳淑珍入獄,才符合他們心中對於「公平」的想法。這是情緒,才會如此不計成本和代價。很不明智吶。

2010年12月1日 星期三

雜想067

.最近因為工作需要,瞭解了一下什麼叫做「最後通牒博弈」。這是一種行為經濟學的實驗,研究的是談判的公平性。不過最後通牒博弈是把談判過程減省到只剩最後兩個元素:一方提案,一方反應(也就是接受或否決)。實驗是這麼做的:實驗參與者一組兩人,互相並不認識也不碰面。提案方會被給予一筆錢,例如一百元,這筆錢將由提案方全權負責分配,你可以一毛都不分給對方,也可以一百元都分給對方,而扣掉你分出去的,就是你能獲得的金額。不過,你最後能不能得到這些錢,要看反應方的決定,如果他接受,比方說,你提議分配一人一半(即分配比例五十%),而對方接受了,那麼你們兩人各得五十元;如果對方否決你的提案,例如你很小氣地只分給他十元,而他很生氣地拒絕了,那麼很抱歉,你們兩個人什麼都得不到。實驗的結果是,提案方大約會提出三十%到四十%的分配比例,而反應方提出的否決則約佔三成。研究報告指出,低於三十%以下的分配比例,幾乎都會被否決。而提議各分五十%的公平分配,大約只佔十%而已。

這個實驗對於我們對「公平」與否的認知有許多啟示,不過這方面的探究實在太長也太複雜了,所以我不準備寫更多,有興趣的人自己去古狗吧。但這個實驗之所以讓我聯想到一些事情,是最後通牒博弈實驗還有一種變形體:也就是讓提案方和反應方面對面地溝通。這種方式可以分成兩類:一種是可以就分配比例來溝通,另一種是什麼都可談,可以閒聊,但就是不能談到怎麼分配的問題。結果呢?提議均分的人,衝到了八十三%,而原本三成的否決,降低到只有五%。而且,實驗發現,面對面溝通不管有沒有談到分配事宜,都沒關係,只要他們面對面,說了些話,就足以造成分配比例更公平。我們平常說的「見面三分情」,果然是有點道理的。

這個實驗讓我想到以前工作的事。我剛進入社會開始工作時,沒有網路,也沒有電子郵件,要跟人協商討論大都需要面對面,至少也要打電話。但後來幾乎大多數的事情都透過伊眉兒,甚至是MSN,而與之談判的對手有的認識,有的只是知道,甚至也有沒見過面、甚至不認識的人。後來我也看到很多人認為協商只需透過電子媒介,甚至連打通電話都視為畏途。但看了這幾個實驗的結果,我就在想,過去這幾年的工作,或許有很多失敗的協商其實是可以避免的,你只需要不要太過依賴那些不必見面的方式,而改採傳統的社交模式,就能讓事情運作得更順利。

2010年11月5日 星期五

雜想066

.這一則叫六六大順!

.平時常聽到別人說:喜歡看不必花腦筋思考的鬧劇。尤其是在白天工作很累之後。重作馮婦當搜猴,接了幾個翻譯案之後,我發現自己也很需要在趕完一天進度之後,可以有什麼事情讓我分散注意力,從工作的情境中掙脫出來。過去沒那麼依賴網路的時候,我常常借助某種「儀式」來達到掙脫的效果。

說是「儀式」好像很嚴肅,而且似乎是鄭重其事。實則不然,只是一些固定程序或行程罷了。以前在國藝村工作,下班後就去一家叫AROMA的咖啡館。幾乎是天天去,很少例外,沒事時就在店裡耗到關店,有事的話也會先繞過去喝杯拿鐵,十五分鐘也成。由於去得太頻繁,女店主都懷疑我是不是在追她,有一次就毫無由原地跟我談起她的男友來了。其實我只是覺得那裡的氣場合適我,所以到那兒完成一個下班的「儀式」罷啦。到底是怎麼個適合法呢?我也說不上來,總之,必須是生意夠爛才成,客人很少,大部分時間很安靜。所以也不意外,那家店後來就倒啦。在此提出一個女同胞們可能不太爽的我個人的理解:女客人比男客人吵鬧多了。這也是一種刻板印象吧。

過去做翻譯的時候,有一陣子是傍晚時一定要從萬華住處騎腳踏車到永康街的地下階舊書店,那兒也賣咖啡。只要是開工日,也是天天都要去,不去就渾身不舒服。大概有一年的時間吧。總之,過於投入的心神,必須借助某種方式脫拔出來。

不過在網路時代,這樣的儀式好像也愈來愈簡化了。前頭說的「不花腦筋」的活動,網頁瀏覽可說是充分實現。過去受制於空間和時間的限制,任何所謂「不必思考」的活動,只要一小時兩小時甚至三小時的時間耗在上頭,也都容易造成某種陷溺。比方說任何一齣鬧劇,拍得再爛,台詞再無聊,都會讓人聽進去、看進去,於是腦袋就不由自主地開始運轉、思考。但網頁瀏覽則不然,不然之處不在於不會讓你思考,而是讓你無法專注。一樣是在思考,但一個小時之內你接觸到的對象,從上帝到視訊女郎,從天堂到地獄,從數學原理到濾水器的濾心拍賣,完完全全的無所不包。經過這種零碎再零碎的過程,注意力無所不在結果就處處不在。

我以前主張的河口堆積沙洲,如今沙子全進了大海。或者也能堆出個小島,不過恐怕要一萬年才會看到效果。

2010年10月29日 星期五

雜想065

.西洋人怕鬼,中國人怕鬼,台灣人也怕鬼,可見中西方的想法是互通,比方說「品牌」。關於品牌如何建立,建立之後要如何經營,經營成功之後要怎麼維護等等等等,有一大堆學問可供探討。這當然不是雜想的重點。用胡思亂想來求學問,大概就跟靠自慰來求兒子一樣傻。

也不必想得太深入,品牌第一個功能是消極地讓人指稱、辨識,不管是叫張三李四王二麻子還是江陵合肥常熟南皮,反正要有個名號,讓大家先知道「喔!丁丁是那一位啊!」才能進一步觀察丁丁到底是不是個人才。 接著就是能夠主動宣傳,都說是好事不出門,當然得自己賣自己誇。

賣東西、賣勞務的需要品牌,當然是了讓你下次光臨時不會買錯牌子跑錯店,而當土匪也需要品牌,一來討個吉利(使壞的也燒香拜佛,直把神明當瞎子,這種例子真不少,可見對於善惡對錯和是非,真是充滿了詮釋空間),二來易於恫嚇官兵,三來便於招徠徒眾。經營匪業應該算是高風險事業,不能隨時補充新血,恐怕難以彌補龐大的消耗。

要說土匪當然是梁山泊好漢最出名,因為有一本「水許傳」(小兒語)幫他們免費宣傳了七百年,但收效最大莫過於明末,「農民起義」可以推倒一個王朝,真正沛然莫之能禦也。明末流冦的名號五花八門,相當有「演義」味道。以下略分:


□□王:混天王、橫天一字王(這個有威)、闖王(先是高迎祥、後是李自成,兩人是舅甥關係)、八大王(這一位就是張獻忠,後來進四川可精采了)、掃地王(很像清潔用品)、亂世王、混天王、整齊王(收納用品?)、左金王、改世王、託天王、十反王


會飛的:金翅鵬、翻山鷂、可天飛(這不知道是啥意思?可以飛天嗎?)、混天飛、上天龍。


天、星類:、滿天星、混天星、過天星(這大概是跟滿天星和混天星嗆蝦,就好比勝文、勝武跟孝文、孝武叫板)、搖天動、紫微星、闖塌天、射塌天。


獸類:混天猴(八成是孫悟空讓他開悟)、小紅狼(是不是看了小紅帽和大野狼而來的靈感)、獨行狼(都沒小弟跟著嗎?)、邢紅狼;王老虎、闖王虎(不知道這跟闖王是否同一人?)、馬老虎(打起仗來不知道是不是很馬虎?)、獨頭虎、掠地虎、飛山虎、抓地虎;龍江水、九條龍;金狗兒(金狗毛可以止血療傷)。


人物類:一丈青(扈三娘一丈青,這是水滸人物)、老回回(八成是西北來的,而且正是姓馬)、鄉里人(很平實?)、曹操(沒申請專利保護的下場,有的記為「活」曹操,本名叫羅汝才)、小秦王(太崇拜李世民?)。


建材類:通天柱、紫金梁(梁就是橋,原典大概是出自「架海梁金梁」,相對於「擎天薄玉柱」。我猜紫金梁其實是指龍)。


神明類:神一元(他老弟叫神一魁)、八金剛(其實應該是八大金剛?)、顯神道、黑殺神。


武器類:破甲錐(另記「被」甲錐,應該是傳抄錯誤)、流金錘。


節肢動物類:蠍子塊。


其他:不沾泥(令人想起國內也有一位不沾鍋)、闖將(李自成,高迎祥死後李繼承闖王名號,算是二代目吧)、活地草(有環保)、點燈子(有佛味)、革里眼、混十萬(很像是在做業績)

雜想064

.自從有人提倡一邊一國之後,說話行文突然間就麻煩起來了。比方說,以前只說「西洋人怕鬼,中國人也怕鬼」,就算導言完畢,可以接入正題。現在可不成啦,如果只說這樣,難免碰上個瓷心眼的傢伙一定要跟你較真,追根究柢地問:「中國人指的是誰?」你答也不是,不答也不是。說不定現在就有人想問,為什麼「不答也不是」?這句分明就有鬼!反正碰上政治要選邊站,你站哪兒都不成。說不站,那也不成。分明是教人為難。其實我想了一下,我曾祖父和祖父碰上前清到日治,我爸爸碰上日治到國府,如果說我跟我兒子碰上國府而台府而北京政府,我實在也沒什麼覺得好意外的。既然大家都不想打,你就等著隨波逐流啊,還想等什麼禮物啊?要是改國號、換國旗、宣布獨立就OK,那唐景崧那一代就OK啦,也輪不到我們在這裡說三道四的……。唉,真是抱歉。一不小心又說這個。其實我只是想說句「西洋人怕鬼,中國人怕鬼,台灣人也怕鬼」當個小前言而已。結果為了這個小前言,弄得我對正文意興闌珊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