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31日 星期三

雜感001

我想,每個人每天都會想到很多事情,伴隨眼見耳聞各種有形、無形的碰觸,人地事物無一不對人心有所感應,有的過目即忘,日後也不再想起,有的卻在不知不覺間塞腦袋中的某個資料夾,等到某種契機又會被重新抽出來檢視。我每天也有很多想法,有積極思考自認有助人心潔淨,也有骯髒污穢不入流的,都有。不過很少把它們記錄下來。可能時間不方便,手邊沒有適當工具,可能因為健忘,可能只是因為懶,也有可能是因為某某想法最好只有自己知道,不宜形諸筆墨公諸大眾。現在我試著勤勞一點,順便練練打字,磨磨記憶力,主要是想讓思考有機會更邏輯地運作一下(實際把想法文字化之後,你就會發現我們思考時,時常有許多跳躍是不合理的),以免老人痴呆症惡化為中年痴呆症。

ok,解說完畢。以下是今天的雜感。

今天在某部落格看到談及評論小說避開情節的規矩。好像是從推理小說在台灣逐漸熱起來之後,網路上有些評論文章,開始會在文章的開頭寫上警示,大意是說內文會提到小說情節,可能破壞閱讀樂趣之類的。前陣子哈波七出版時,出版社也曾行文傳媒高抬貴手,希望傳媒自我約束,不要預先曝光結局云云。如今這種做法似乎是得到各方認同,大部分的評論文章,不只是網路上,有些紙本書籍的導讀、序言或書評文章,也會在開頭標出情節警示。

這件事讓我想到,我們對於閱讀小說的樂趣是如此維護,但我們對於自己或他人品嚐、體驗人生的樂趣,可是常常破而壞之,不但樂此不疲,甚至覺得這麼做才有教育意義,對自己或對他們才有幫助。在個人方面,例如是算命。不管是四柱八字紫微占卜星座塔羅牌,都是想知道未來如何如何,所以我們要怎樣怎樣;對他人方面,比方說,教養小孩或提供後輩經驗教訓時,我們總樂於告訴他們如果不這樣那樣,以後就會怎樣怎樣。我們不吝於指出路上的坑坑洞洞,希望他們不會重蹈覆轍,不會掉進同一個坑裡,不要被同一塊石頭絆倒。我們希望孩子重覆我們或他人的成功經驗,確實避開自己或 他人的失敗和障礙。這種事情,相信很多人都碰過吧,也許大家都經歷過。更可能的是,自己既是破壞體驗人生樂趣的那一位,同時也是樂趣被破壞的那一位。但我們對此,好像沒什麼怨言,既沒有出來大聲會抗議,甚至不覺得有什麼不妥,滿街上算命者照算,諄諄而教者照樣是滿嘴道理嘴角全沫。為什麼明明是同樣的事情,反應會這麼不一樣呢?所以我在想,either洩露情節其實不是那麼罪大惡極,or我們對於下一代或後輩大可多看少開口。畢竟,麥田捕手只需要防止小孩跌落懸崖就夠了,不必當跑壘指導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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