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3日 星期五

雜感008

我小時候以為世界有無數個分身,無數個世界中各有一個我,因此我也有無數個分身。這無數個分身各自遭遇不同狀態下的事件,例如,我走到叉路口,在這個世界中我選擇了左邊那條路走去,但在彼世界中我卻選了右邊的路走。於是,在這個時間統一,而空間無數細分區隔的宇宙中,我的無數分身,會遭遇無數狀況和事件。在有些世界裡頭,也許我早就死去多年了,也許我在一個跟此地完全不同的地方,過著迥異的人生。每當我遇上不高興的事情,例如,考試考壞了,做了壞事被逮了,遭遇到失敗或挫折,我都會想,此時有另一個世界的另一個我,正高高興興地領受著成功的果實和獎勵,因為在那個世界中我成功,所以在這個世界中我失敗了。年紀漸長之後才知道,原來這套想法早就有人想出來,哲學上這無數個世界分身,叫做「可能世界」。萊布尼茲認為我們所處的這個世界,是上帝創造的無數可能世界中最好的一個。不過我不這麼認為,因為世界是零和的,沒有大家都如意的好事。對你來說是最好的世界,對我可能是最糟的。這種事我可不幹。所以一直到現在,我還是非常不長進地以為,宇宙中有無數個可能世界。我到底是在哪一個,一點也不重要,因為我是「全在」的,既使「不在」,那也是存在的一種狀態罷了。不過這種想法有個缺點,就是會讓人喪失鬥志。任何想望和野心,都會有個可能世界來滿足它,那麼還有什麼好計較和追求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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