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7日 星期二

雜感009

.為了公投怎麼領票,吵得快翻天。煩是吧?其實挺很好玩的。比方說,藍營是反對獨立的吧?可是現在不就想脫離中央,自己搞一套嗎?我獨立就不准,你獨立就可以哦?再如,老共提一國兩制,台灣沒人敢讚同吧?但公投領票,不正是準備一「國」兩制了嘛!這叫做:一國不兩制(台灣不支持一國兩制),兩制不一國(現在準備兩制的這個國不是一個國)。

.最近阿媽粽推出新的電子書閱讀器,很是得到吹捧。不過再怎麼吹、怎麼捧,都是沒用的。這玩意兒要是不能跟紙本書籍的「形式」一刀兩斷,是絕對養不大的。因為紙本書籍恐怕是死路一條囉。出版市場現在最嚴重的危機,是讀者的流失。要談讀者的流失,要先瞭解「閱讀」這個活動,跟看電影、聽音樂、運動或網路遊戲一樣,都是需要一定程度的訓練和培養。養成之後,要進行進項活動,又需要相當的體力、精神、專注力和時間。但現在,新一代有更多娛樂選擇,分配給閱讀的「訓練」時間比以前少許多了吧,這種情況經過五年、十年之後,新讀者的供應必然大減(網路十年了吧,所以這幾年出版市場的蕭條,可能就不只是因為「景氣」而已)。而老讀者呢,精神、體力和時間方面總是不如年輕時充裕。此外,這些老灰丫對電子介面的接受能力遠遠不及小孩,也是必然的。遠的不說,就說自動提款機好了,很多老年人根本不會使用,所以才容易受騙。而電子書所要面對的市場就是這麼個尷尬局面,訴求年輕人嘛,他們的閱讀訓練不太夠,所以興趣必然有限;訴求老讀者嘛,光看那麼個小小畫面,眼就快花了,還看啥書?「字可以放大嘛!」是啊,字可以放大,一行放大成五個字,可以唸完十八頁還不必換氣,是吧!

.過去國家補助藝術文化,都是針對藝術家,據說明年會有變化,未來觀賞藝術表演的票券消費,也可以做為所得扣抵。這就對啦,藝術家是生產者,而觀眾是消費者,但消費者沒經過適當的培養,他就不會有什麼興趣。過去國家光只補助生產者,藝術團體養了一堆(又給不出太多錢,結果就養出一群面黃飢瘦的小孩來),但消費者沒經過適當培養,對藝術當然是興趣缺缺。結果是有節目但沒人看,這樣的補助,年年都只是拿錢打水漂兒而已,畫過水面之後還是撲通一聲都沒有,就沉下去啦。與此相比,補助觀眾就對啦。我在想,出版市場也應該搞點補助。但不必白花錢去補助出版商,而應該補助買書的人。不過要怎麼落實這個補助,我想來想去,好像挺困難的。以前有人建議拿買書的發票做根據,一樣做為所得扣抵。但這是個爛方法,到時出版社和書店既不必做書也不必賣書啦,他們專門賣發票,搞不好生意還比較好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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